2026年全省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召开
8月13日,2026年全省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在省交通运输厅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书面传达学习《交通运输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内河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听取《关于加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实施方案(审议稿)》起草情况介绍,总结回顾近期工作、分析研判安全形势、部署安排下一阶段重点任务。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永红,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巨鸿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我省水域安全监管点多线长、业态复杂,各相关单位必须从严从实抓好风险防控。一是提升船舶安全性能。实行“一船一档”登记,严把新能源船舶设备质量关,切实筑牢源头防线。二是完善航道配套设施。常态化整治危险航段,新建、改造码头渡口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救生、监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用要求,持续推进平安渡运建设。三是抓好从业人员履职。落实全员持证上岗,定期组织船员、游乐设施操作人员及一线执法人员实操实训,全面提升安全操作和监管执法水平。四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应急队伍,完善跨行业应急联动流程,确保出现险情能快速响应、科学处置。五是健全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推行“一船一策、一渡一档、一线一策、一漂流一方案、一湖区一管控细则”,实现分类施策、精准管控。六是强化客运安全管控。建立景区、农村渡口驻点监管制度,每年极端天气时,及时研判停运管控,预警、停航闭环管理。七是推进绿色智能发展。抓好船舶污染治理,加快智慧海事监管平台升级,以“人防+技防”推动安全治理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型。八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自查、行业抽查、隐患挂牌整改闭环机制,倒逼企业自船自管、自主履责。
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气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及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厅机关相关处室、省水运事业发展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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